【久别成书之维他命】(执光)
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 我会给你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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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见到那个孩子的时候,他正要去谈一桩生意,而成功与否直接关乎到他能不能一举夺回家族的企业。
那是他母亲的心血,自他母亲因病去世,族里叔伯就以他年纪小为由取而代之,小小的他便只能由翁叔带着,隐藏至今,怕是所有人都想不到,他能强大的这样快。
到约定好的饭店的时候,下着暴雨。
他带着志在必得的决心,却迎着风雨接住了他后半生的命。
那是1985年的杭州,20岁的执明遇着16岁的陵光。
他那时满身的戾气,以至于后来每每想起,总要责怪自己也许初时就吓着了他的小孩,到底没能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那一次意料之中的成功让他心情颇好,他甚至想着或许可以办一次宴会来肆意的狂欢一场,内心里带着伺机多年的躁动,恰是少年意气风发,就差写在脸上昭告天下。
所以他对周围的一切都较以往要宽容,尤其是他的小孩伸出手拦住他的时候。
深秋天冷,衣着单薄的小孩站直了身子抬手抵在他胸前,一双好看似初春嫩色桃花的双眼,噙了光亮望向他,问他一句需不需要做工的人。
那眼神像极了寻他讨要吃食的小狗狗,于是他突然起了逗弄的心思,极其冷淡的回了一句,不需要。
但他没想到小孩会这般倔强,认定了就与他死磕到底,带着求人讨好的语气,姿态却并未低下分毫,机灵的为自己谋算后路,那眼睛亮亮的,让他拒绝不了。
于是直到那小孩被大雨淋的睁不开眼,他才大发慈悲一样吩咐司机打开车门,让他别弄脏了他的车子。
啊,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这么刻薄。
他将他带回了家,翁叔开门的时候脸色有一瞬的古怪,这实在是很正常,毕竟周围有哪个不知道,执先生从不允许外人进他的房子。
他的小孩,他的小孩怎么会是外人呢。
但这却是很久以后他才明白的。彼时他满心只有对这小孩的新鲜感,像每一个找到新玩物的人一样,哪里能想那么多。
换了衣服下楼,远远就瞧着他的小孩像只猫一样,打着赤脚,瞪大了双眼四处张望着,最后才停在他客厅那巨大的书架前,踮起脚费力想要拿下一本书。
他突地停了脚步,看着那宽大衣衫下瘦弱的身子,橘黄的暖灯打在小孩身上衬出一圈光晕来,衣袖随着动作滑落,露出一大截白皙的手臂。
没来由咽了咽口水,动作先于思考,他就这么环住他的小孩,长手一伸将那本厚重的书拿了出来。
像是要掩盖心头不明的情绪,他将手至于小孩的头顶,嗓音沉沉,略显僵硬的随意调侃一句,尔后低头去瞧,却看着小孩的耳朵尖都冒着红。
嫩的如同刚洗好的草莓,沾着水珠那样的,让人很想咬上一口尝尝味道。
喉结滚动,视线忍不住顺着泛红的肌肤看过去,倒是被小孩脖颈处的一个疤痕吸引了全部目光,然后他退开了。
随意翻开桌上摆放的报纸,他问小孩,诶,你叫什么。
我叫陵光。
壁炉里火烧的很旺,他没意识到自己的手心出了汗,嘴角带了点笑意,他说你名字很好听,和人很配。
他说那你就留在我身边做一个小助理好了。
他的小孩对着他点点头,乖顺的很。
于是他嘴角的笑意愈发的深。
陵光很努力的干活,待在他身边也从来不吵不闹,没事做的时候就静静的候在他身旁,眼眉温润,瞧着心里舒坦的很。
他批文件,陵光就帮着整理,时日久了,两个人无形间便养成诸多默契,且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这个认知使他高兴了许久,也为难了许久。
但他知道陵光内心里同他是一样的。
那一双永远光亮的眼睛里,盛满了不甘与野心。
于是装作半聋半哑,他一向知道怎样才最是伤人。 所以他将陵光送去了贵族学院,他要他能够得到所有想得到的东西。
然后呢,他觉得光是想一想都痛快的很。
第一次办生日宴他是很得意的,这毕竟是他夺回家族企业后第一次宴请合作伙伴,以执家主人的身份。
灯光晃了他的双眼,奉承添了他的骄傲,他带着笑举起酒同宾客一杯杯敬过去,沉迷其中,到最后脚步都有些微的踉跄。
直到另一边的喧哗将他吸引过去,才发现他的小孩正被人拉扯着侮辱,以满是污秽的言语。
也不知是怎么了,他心头瞬的来了火气,走过去将手搭在小孩肩上,笑意盈盈的将对方毫不留情的斥责一番,哪里还管得上对方与自己未完的合作。
他的小孩也低头去忍住笑意。
眼睛眨呀眨,心想小孩果然还是这个样子比较可爱。
然后他说了些什么已经都记不起了,只知道最后是由着满身脂粉味的女人将自己往楼上带,那是他新的合作对象的女儿,带着点讥讽,清醒的在心底嘲笑自己这低劣的做法。
可他的小孩将他拦住了,一如初见之时那般坚决,对着那女人说话的语气也是他从未见过的样子,倒让他觉出几分异样的滋味。
那是一种,被人强势划分归属的满足感,这个人对他有占有欲,很深,让他不知所措。
于是他只好继续装着醉酒,却稀里糊涂的吻了他小孩的额头,他说那以后,你就同我一天生日好了。
他已经快要分不清那是做戏还是出自本心。
因为在那之后每一年的生日,都成了他对自己的惩罚。
他需要保持清醒。
1988年,海南,他遇见蒲公英。
那是一个很懂得分寸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很聪明。不过几次见面,她就能握住他的软肋,与这样的人合作,实在是爽快又刺激。
甚至他的蒲公英还知道,他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日清晨醒过来,必要打开窗子看一看不远处的海,那是他自欺欺人的遮眼布。
看破不说破罢了。
他试着与她在一起过的,也想过结婚。
在他又一次想着他的小孩抚慰生理需求之后。
那是崩溃边缘本能的救赎,可最终还是生生断在那些深情的情话里。
长久以来被刻意忽略的东西,如此赤裸的直接的,让他避无可避,他将信封紧紧捂在心口,攥紧了双手,指节泛白双眼通红,看上去像是怒极了,然后砸在小孩的脸上。
他把自己的心也砸碎了。
他曾试着什么都不顾拉住他小孩的手,但那脖颈处的疤痕偏又刺得他眼睛生疼。
那是小时候他随着母亲去拦出轨的父亲,两方争执间落在那不知世事的孩童身上的,对这段丑陋不堪的往事深深的烙印。
那些都是要他记一辈子的。
可彼时他的小孩扯着他的衣袖将自尊通通抛弃,泪水止不住的滑落,很快整张脸都因哭泣而憋的通红。
“对,我就是喜欢你,如何?”
他看着小孩蹲在地上,手忙脚乱一点点捡起散落一地的信封,最后通通抱在怀里,如稀世珍宝,低着头失声痛哭,话都说不完整。
“求,求你了,执明,执先生,您不要赶我走”
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让他爱恨都不能的人,简直要将他逼疯。
“滚”,他刻薄到只肯施舍一个字给他的小孩。
那是他第一次尝到挫败的滋味,便很没出息的落荒而逃,他将他的小孩送的离他远远的,仿佛这样就能好过些。
机场里人来人往,他亲自去送他,没说去多久,没允可否归。
他的小孩红了眼眶,却还是要倔强开口,“执先生,您只需记着一点,我因贪婪犯下的错,一定会全都改过。”
再见,他的小孩这样说。
蒲小姐站在车前等着他出来,看着他面色憔悴还硬要装出轻松的样子来,伸出手轻轻拥抱他。
“执明,别笑,我瞧着都难过”
“我晓得”
“别回头,你回不了头的。你真是差一点,就要把自己也玩进去了”
“我晓得”
是了,这个女人还有什么不知道呢。她知道自己是刻意报复这个陵家唯一的后人,允他所有,再夺其全部,多么残忍,多么不顾一切,连自己都赔进去了。
回到房子里,看到那些还来不及抹去的小孩存在过的印记,心头闷闷的,倒是没有丝毫得胜的痛快。小孩带走的东西实在少的可怜,他应该多替他准备些的,他想。
视线转到书桌上,一眼便看到那本小孩常常翻看的书本,这个都没带了,估计是真的怨恨他。
等他走近了,有风透过窗子吹进来,那本薄薄的蓝色封皮的书便翻来开来,扉页有注释,整整齐齐,已有些年头,字迹都淡了。
他终于崩溃。
那本陵光唯一做了注释的书,用蓝色的圆珠笔小小的写满了那仅存的空白之处。
“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间里有金沙金粉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风是你,雨是你,风雨琳琅都是你。”
张爱玲的句子。
却真叫他如千千万万的带着相同心事的少女一般,在之后每一个失眠的夜晚,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将这本书轻轻捂在心口,指腹一遍遍摩挲着这一片字迹。
一点点凌迟自己。
他是真的想他。
他开始在房子后头种花,一大片一大片的紫藤花。那都是陵光走前留下来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多半是生病了。于是这所有说不出不能说的情绪终于还是在某一个夜晚暴露无遗。
酒意上头,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烧的难受,蒲小姐将他扶到后院休息,又接着起身进屋去寻解酒的药,他便趴在身前的石桌上,汲取那一点点凉意来舒缓痛楚。
恍惚间有人凑近了他,将他扶起,冰凉的手背贴在他额上,皱眉的样子与他心心念念的一模一样。
于是裂开嘴角傻乎乎的笑,你回来啦,真好。很快又带了哭腔,是我不好,我错了。
委屈的样子叫人恨都恨不起来。
伸出手想要一个熟悉的怀抱,月色渐明,手便生生停在半空。
醉了,醉了。
可不就是,梦见在我旁,忽觉在他乡。
在他乡。
蒲小姐喊了翁叔将他扶进屋子里去,自己却是坐在石椅上发着呆。
到了后半夜凉意渐袭,她最终还是拨通了先前弄来的号码,说你回来罢,他说让你回来。
有些人,她来晚了,就是输了。可她不能让陵光也同她一个下场。
这些执明是不知道的,第二日醒来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些几年来习惯了隐藏的心思他向来遮掩的很好。
他便又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筹备着自己的生日宴,以及打发那些死缠烂打的名门千金。
是以冷不丁在客厅里见到陵光的时候,他还以为又是自己出了幻觉,直到确定眼前的人的的确确就是他的小孩,声音都跟着有些颤。
他说,“你怎么瘦了”
他说,“去换身大气点的衣裳”
他手上拿着的那本书顿时变得千斤重,他知道自己其实是害怕,害怕到都不敢追究为何他的小孩突然回了家。
整个宴会瞬时索然无味,他满心满意都挂念着他的小孩,所以让白日里纠缠的那位小姐钻了空子,公然的闹了开来。
他皱了眉打算去阻止,就看着他的小孩先他一步一言不发扶起人往外走,绕过他也不打算同他讲话。
他觉得他的小孩似乎是怪他。
心神不宁等了许久,一眼瞥见小孩的时候他就凑了上去,带着一惯的风流的笑,小心的试探,问他怎么样,是不是很麻烦。
“生日快乐”
他的小孩给了他一个实在说不上熟悉的笑,巧妙避开他的话题,没来由的他有些慌,讪笑两声说,“你也是”
他又吻上他的额头,一片冰凉。再一次落荒而逃。
直到宴会结束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他的小孩都还没有出现,他便捧了书在客厅读,心下只是觉得,或许该轮到他等一等。
陷进柔软沙发里睡意瞬时袭来,再睁开眼小孩正环着他,俊美的五官放大在他面前。
房子里太热了,他想,他浑身都燥了起来。
“我问你一个问题”
“嗯”,带着鼻音,他终于将他心心念念的人抱在怀里,用草莓图案的毯子裹了,闻着他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心满意足。
“旧爱与新欢,哪个会是你老伴”
“都不会是”
“总要有一个的”
“那不若选你好了”
这一次是真的,可他的小孩已经不信他了。
所以他带他去祭拜母亲的坟,颇有几分放下成见与过往的意思,这一回,他不能再选错。
回程的路上他故意提起那些信封,他说留着便留着罢。
其实他很喜欢的。
可生活哪能那么轻易放过他呢。
他的小孩真是倔强,倔强到一句完整的解释都不肯听,硬是要同他死磕到底,两个人互相试探,又心照不宣的保持距离。
他只和他的小孩安生了几年时光,小心翼翼维持着表面的平静,却得知蒲小姐家族一夕破产,家中长辈一定要她嫁与早已五十多岁的合作商,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求到了他这里。
他毕竟也亏欠于她,于情于理,他都不能置之不顾。
蒲小姐最是通透,并没有过多为难,只让他举办一场假婚礼,好瞒过父母长辈,拖一时是一时。
他本来惶惶不安,却溺毙在小孩柔软香甜的亲吻里。
当然如果不是在婚礼结束后知晓他的小孩又离他远走,他几乎要以为不久的将来他也会与他的小孩举办一场这样幸福的婚礼。
看,因果报应从来不会饶过谁。这一切是他自己种的因,苦果终归要他尝。
“去找他吧,把他找回来,再也别错过他”
蒲小姐在机场送行,一如多年前的宽容大度,他拥抱了她,说一定会的。
2000年,旧金山。
他寻着地址找到小孩的时候,对方并没有见他。
但他已经悔悟,又怎能再次放弃,于小孩周围徘徊数日,终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见着了他的小孩。
陵光抱着一摞书惊讶的看着他打开房门,嘴巴张了张,好半天才问出来,“您怎么会在我房子里”
他倚着门,笑的如春风三月,“我将这里买下来了,陵光,我来接你回家”
说话的同时他以为他的小孩会立马丢掉那一堆东西哭着扑进他的怀里,他也做好了将人接过抱起来就亲一口的准备,然而陵光只是像看一个神经病的样子望着他,放了东西转身出门。
于是他连忙追上去,脚上还穿着刚换的拖鞋。一边跑一边说,“陵光,你慢点啊,我要拉不住你了”
他的小孩背对他没回头,轻声开口,“您为什么还要来找我,执先生,您放过我,好不好”
他急的要说不出话来,只小心的问,“那你是不要我了吗”
他的小孩侧身深深看了他一眼,有些酸涩的笑笑,“执先生,您到底要我怎样呢,我不要你了,又能怎样呢”
“我!”他顿时慌起来,手足无措。
一声呼喊打破了他们微妙的气氛,对面长街有个卷发少年朝他们挥着手,一脸兴奋的奔过来拥住他的小孩,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最后才将目光移到他身上。
打了招呼,对着小孩讲,“陵,这就是你的先生吗,你们是来这儿度假吗。”
这句话他听懂了。于是有了底气,自然搂住小孩的腰,不顾他的挣扎凑近他耳畔。
“啊,陵光,你可太坏了,是不是。我竟不知,我原还是你的先生。”
他可真不害臊,陵光心里想,他居然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咬他耳朵。
还好还好,他终于抓住他的小孩了。
只从此往后,年年岁岁,花相似人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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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先前写结局的时候太过匆促,没能给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结尾,这篇文我最心疼陵光的求而不得,总想着一定要给他一个好的结局,所以才有了这个番外,然而我还是不想那么便宜小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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